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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科能力提升计划
发布时间:2018-11-21

北京师范大学

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学科能力提升计划

2014-2020年)》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学科建设任务,实现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推进学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和审议,学校制订了《北京师范大学学科能力提升计划(2014-2020年)》,现予以发布。

 

 

2014314



 

 

北京师范大学学科能力提升计划

2014-2020年)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部署,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的学科建设任务,根据教育部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建设思路与目标

1.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学科结构,强化优势特色。统筹兼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与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统筹兼顾学科发展现实基础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未来需求,加强学科发展体系的顶层设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思路,调整学校一级学科的布局;分类定位每个一级学科的发展目标,分层推进一级学科的建设,重点支持一批学科向世界一流学科发起冲击,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2.实施“双轮驱动”的学科建设策略,完善学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以学部、学院、学系和实体性研究机构(以下简称“部院系”)为主体加强一级学科建设;建立跨单位的学科建设协调机制,逐步理顺学科与部院系之间的关系;以学科交叉建设项目为抓手推进一级学科的交叉,培育新的交叉学科增长点,探索跨部院系、跨一级学科的交叉团队运行机制。

3.建成一批一流学科,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进程。2020年,力争有5个学科整体排名或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100名,跻身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排名全国第一的一级学科数量有所增加,排名全国前五的一级学科达到15个,一些学科领域可比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数一级学科整体实力进入或接近全国前二十名。

二、加强一级学科建设

4.明确各一级学科建设单位和人员归属。一级学科分类采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2011]11号)的分类标准。对一级学科的建设主体进行梳理,明确每位教学科研人员的一级学科归属,明确各一级学科的主建单位和参建单位。

5.合理定位各一级学科发展目标。根据目标定位的不同,分四类建设一级学科:(1)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定位在:到2020年,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100名,排名呈现不断上升趋势。(2)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学科。建设目标定位在:到2020年,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达到国内前五名或国际知名水平,多数学科方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部分学科方向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排名呈现不断上升趋势。(3)国内知名学科。建设目标定位在:到2020年,整体实力或可比指标达到国内前二十名水平,部分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前十名水平,排名呈现不断上升趋势。(4)特色培育学科。建设目标定位在:使基础薄弱但面向社会需求、符合学校综合布局、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科获得发展,整体实力或可比指标得到提升,部分学科方向形成特色。

6.科学规划各一级学科建设思路和重点。根据学科的目标定位,确定国际或国内追赶的标杆,通过对比分析寻找差距;紧密结合国际学科前沿和国家、行业、区域重大需求,分析学科自身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学科的建设思路和建设重点,强化学科优势,补强学科短板,推动学科内部各方向间的交叉与融合;根据国际国内学术共识,选择适合本学科特点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明确阶段性发展目标。鼓励整体实力相对薄弱的学科与优势学科进行交叉,通过共同承担重大任务,实现局部突破、特色发展。

7.采用“条件设定、自主申报、专家评估、学校决策”的一级学科分类机制1)世界一流学科:申请条件为,已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排名全国前三名,具备冲击全国第一的学科基础;或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200名,具备冲击世界前100名的学科基础。鼓励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地理学、生态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哲学等学科申请建设世界一流学科。(2)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学科:申请条件为,已在国内位居前列,排名全国前十名,具备冲击全国前五名的学科基础;或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1%,具备冲击世界前300名的学科基础。鼓励系统科学、戏剧与影视学、天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公共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学科申请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学科。(3)国内知名学科:申请条件为,拥有硕士一级学科授权,具备冲击全国前二十名的学科基础。鼓励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理论、体育学、统计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理论经济学、考古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法学、政治学、水利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等学科申请建设国内知名学科。(4)特色培育学科:申请条件为,建设方向为学术前沿或国家急需,或对学校综合布局有重要作用,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鼓励工商管理、信息与通信工程、核科学与技术、中药学、土木工程等学科通过建设形成特色。对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符合学校战略性布局的学科,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各一级学科在全面分析学科发展现状及趋势的基础上,根据以上遴选条件选择适合本学科发展定位的类别,由主建单位进行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学科分类建议方案,提交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世界一流学科的申请材料将邀请国际专家参与评审。

8.完善一级学科建设责任机制。部院系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为主建单位的一级学科承担主要建设责任。部院系党政班子对本单位一级学科的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学科资源配置和建设绩效的自我评估。各一级学科须组建学科建设专家小组,对本学科的学科方向、建设重点、建设任务进行规划,并负责学科建设任务的具体实施。多单位建设的一级学科,需明确主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由主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党政负责人组成联合管理小组进行管理和监督,教授代表组成专家小组实施规划和建设。

9.完善以一级学科建设为导向的资源配置统筹机制。以各类一级学科的目标定位和承建任务为依据,学校各职能部处统筹配置人、财、物资源,建立跨职能部处的资源投入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合力。各部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学科规划,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保障各类一级学科发展需要。鼓励部院系多渠道筹措学科建设资源,学校通过配套支持的方式给予奖励。

10.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一级学科建设。统筹学科建设、自主科研、人才队伍、人才培养等国家、地方、学校专项资金,设立一级学科建设项目,为各类一级学科的建设提供专项支持。一级学科建设项目经费控制额度根据学科建设类别、学科文理属性等因素,兼顾各学科现有规模确定。各部院系在控制额度内提出建设项目任务和预算需求,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任务和预算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和论证,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意见和项目建设需要确定年度拨付额度。各项目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将作为确定下一年度控制额度的重要参考。

11.重点支持学科能力建设。一级学科建设项目经费重点用于提升学科能力。包括:青年教师的研修和培训、采取项目聘用和协议聘用等灵活聘用方式自主聘用急需人才,提高和补充师资力量;重构课程体系、开展教与学模式变革、开发网络课程,推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购买和租赁仪器设备、改造和修缮实验室、建设野外基地、收集数据,不断改善科研条件;发表学术论文、出版教材和著作、整理成果、申报奖项,提高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开设英文课程和英文专业、润色英文文章、支持师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承办国际会议、搭建部院系层次的国际合作平台,提高学科的国际竞争能力;部院系自主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提高部院系管理水平。

12.建立“长期规划、稳定支持、分年实施、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各部院系组织本单位一级学科建设专家小组编制学科发展规划,经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学校审批。跨单位建设的一级学科,学科发展规划由联合管理小组审定,并由主建单位报学校审批。部院系党政负责人就本单位主建学科的目标责任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学校将对各一级学科给予稳定持续的支持。

各一级学科建设专家小组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编制本项目年度执行方案。执行方案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或承建单位联合管理小组审定。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执行方案进行论证后,报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学校组织一级学科建设项目的年度检查,以“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为原则,对目标完成进度和项目建设效益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类别和建设经费进行动态调整。学校预留10%的建设经费用于绩效奖励,为建设效益显著的一级学科建设项目提供奖励性支持。

一级学科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工作内容、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购置设备、建设成果等信息在学科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中予以公布,以加强对各建设项目运行过程的公众监督。

三、推进一级学科间的交叉创新

13.以学科交叉建设项目推进一级学科交叉创新。以项目建设为纽带,打破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存在的学科之间、部院系之间的壁垒,为来自不同学科、不同部院系的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创设条件,探索形成多学科聚集、聚合、聚变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能力,为学校抓住未来新机遇、孵化新兴交叉学科、丰富学科布局奠定基础。

14.明确学科交叉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学科交叉建设项目应以推动多学科交叉的学科前沿创新、提升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能力、促进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为目标。主要建设任务为:(1)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研究项目或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通过多学科交叉在学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产出一批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基础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2)积极探索跨学科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实行多名教师联合指导的“导师组”制度,项目成员的教学科研条件面向项目内所有学生开放,通过学术沙龙、研究性课程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多学科的学习资源,积极承担多学科交叉的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教材建设;(3)强化教师之间的学术合作,建立紧密的跨学科团队,形成相互融合的研究方向,条件成熟的可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设立交叉学科或交叉平台。

15.建立开放竞争的学科交叉建设项目遴选机制。申请学科交叉建设项目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学科方向凝练,面向学术前沿或能满足重大需求,具有发展潜力;(2)已组建一支稳定的学科交叉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团队成员需来自不同一级学科,鼓励来自不同部院系的教师组成交叉团队,鼓励吸纳校外和国外的学术力量加入团队,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需求组建和加入学科交叉团队;(3)已在所申请的学科领域具有了一定的基础,在1-2年内能够承担重大教学科研任务,能够产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

学校组织跨学科的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论证,提出项目建设建议,提交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16.建立促进学科交叉的管理体制机制。学校为促进学科交叉提供资源支持和制度保障。根据学科交叉的特点单独设立跨学科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建立适应多学科交叉的学科评议组和绩效评价体系;为研究方向稳定、师资力量雄厚、承担重大任务、培养条件成熟的学科交叉建设项目单独投放研究生招生指标,探索适应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机制。

学科交叉建设项目中校内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关系归属所在部院系,研究生招生和学籍管理由所属部院系承担,在学科交叉建设项目中产生的成果归所在学科和部院系使用。部院系为学科交叉建设项目的运行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资源支持,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向项目开放,同时对项目的运行进行监管。

学科交叉建设项目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负责确定研究方向、制定建设规划、组建项目团队、管理项目运行等。项目团队可根据自身需求,试行“共同负责人”(Co-PI)制。

17.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学科交叉建设项目的建设。统筹学科建设、自主科研、人才队伍、人才培养等国家、地方、学校专项资金,为学科交叉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学科交叉建设项目经费控制额度根据主建学科文理属性、项目目标任务等因素共同确定。各项目在控制额度内按年度提出建设任务和预算需求,学校组织专家对任务和预算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和论证,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年度拨付额度。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和效益作为确定下一阶段控制额度的重要参考。鼓励项目团队多渠道自筹建设资源。

学科交叉建设项目的经费使用应紧密围绕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科创新能力的需要,具体使用类别可参照一级学科建设项目,并根据学科交叉的任务需求进行调整。

学校每年组织学科交叉建设项目的年度检查,以“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为原则,对目标完成进度和项目建设效益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建设经费进行动态调整。

四、稳步推进学科与机构调整

18.继续推进和深化学部制改革。对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由多院系建设、规模较大的学科或学科群,继续试点学部制改革。2014年,筹备、成立心理学部,并启动大生命科学学部的调研论证工作;2015年启动地理学部的论证工作,并于2016年组建成立。

19.稳步推进学科与院系调整。以一级学科建设为导向,对分散在多院系建设的学科和建设多学科的院系逐步进行调整。面向学术前沿或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学校学科布局、具备较强建设基础的一级学科可独立建院。建设多个一级学科,但学科之间联系紧密、相互依存的院系,原则上不进行拆分。分步启动相关学科与院系调整的论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条件成熟的适时进行调整,稳步推进调整工作。

五、组织实施

20.加强公共条件平台和制度建设。学校设立若干专项用于支持校级层面的公共条件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适应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建设,为各学科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提供条件保障和制度保障。包括:(1)师资队伍专项。重点支持引进学术领军人物、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提高校内教职员工待遇。(2)人才培养专项。重点支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国际化、教学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学生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生就业能力提升。(3)科研平台专项。重点支持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智库等科研平台建设。(4)条件支撑专项。重点支持教学科研信息化支撑平台、大型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分析与挖掘中心、通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通用数字资源和图书资料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建设。(5)国际合作专项。重点支持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国际合作办学、学校国际化环境建设、学校国际影响力提升。(6)体制机制改革专项。重点支持学校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过程中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21.加强各类学科建设经费的统筹学校统筹调配国家、地方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用于学科建设。一级学科建设项目、学科交叉建设项目以及学校公共条件平台和制度建设的各类专项在建设任务和资金投向上不得重复。

22.完善学科建设管理体制。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作为本计划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重要决策工作。党委书记、校长任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校领导班子任小组成员。

学校设立学科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校内外的学科专家和管理专家担任成员,负责学校学科战略规划和本计划实施的专业咨询和专家评估。

建立由相关职能部处组成的学科建设工作小组,负责一级学科建设项目、学科交叉建设项目、学科与机构设置调整、学科资源配置等事项的论证和跨部门协调。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和组织服务。

23.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修订《北京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条例》,发挥学风建设委员会专家作用,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开展学术自律教育活动,倡导十年磨一剑精神,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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